瑞穎:澄清工商時報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25 2.公司名稱:瑞穎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瑞穎全年銷售量看增1成及第2、3季進入銷售旺季,出貨會優於第1、4季。 7.發生緣由:工商時報105.5.25報導以上內容 8.因應措施:公司澄清如下 以上報導內容有關銷售量預估係公司依據 年報編製準則對量所做之推估 不代表營業額及獲利將同比例成長 另外第2、3季進入銷售旺季,出貨會優於第1、4季係記者依 公司往年公開資料所作經驗推算 投資人應依據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司正式發佈資訊作投資決策依據保護自己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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