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資金調度 電子支付業者替商家代墊款項 最快下周上路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5-24 21:06
金管會今天宣布,在跨境交易當中,國內電子支付專營或兼營業者可提供實體商家之墊款服務,以利於資金調度;金管會表示,符合條件的業者共16家,預計下週即可上路。
金管會表示,現行實務運作上,台灣與海外機構間的實質交易款項匯入之代理收付款項,採「累積一定金額」(例如累積達美金5000元),或「經過一定期間」(例如每周一撥付上周一至本周日之款項)再行批次移轉為條件。採此種作業模式,若境外機構收取之代理收付款項遲未達該一定金額,或尚未經過該一定期間前,經核的准機構無法自境外機構收取代理收付款項並轉付予國內賣家,導致已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客戶需花費較長時間始能收取交易款項,衍生資金調度、運用不便。
不過,金管會祭出新規定,從下周起,電子支付業者可以主動提供代墊的服務,讓台灣商家可以馬上拿到貨款,也就是說,在境外支付機構支付貨款前,我國電子支付業者可替實體商店進行墊款。至於可辦理墊款的機構,除了專營、兼營電子支付機構,還有經濟部核准第三方支付業者及財金公司,合計共有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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