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5/05/232.發生緣由:本公司黃正安先生、楊俊賢先生因個人業務繁忙,辭任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一職。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近期董事會選任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