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終於說了!要規范用警權限、程序,杜絕無效警務活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23 16:10
4月25日,在全國政法隊伍建設工作會議上,孟建柱講話中提到,要規范用警權限、程序,杜絕無效警務活動。
今天就和大家來聊一聊無效警務活動那些事!
何為無效警務活動?
無效警務活動是指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從事和參與法律賦予的職責范圍以外的活動。從參與的內容、參與的形式、占警力資源的比重等方面來看,公安機關參與無效警務活動已成為日常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並且有越來越突出的趨勢。特別是在基層,甚至出現本末倒置的情況。
無效警務活動有哪些消極影響?
1、占用大量警力資源,影響公安機關主業。
打擊犯罪、維護穩定是公安機關的第一主業。在非警務活動占據大量工作時間的前提下,廣大公安民警即使通過加班加點,也無法應對日益增長的警情,這不僅造成普通百姓對公安機關的不信任,也使基層民警長期處於高負荷的工作壓力之下,許多民警積勞成疾。
2、降低公安部門的執法公信力。
有些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因為有了公安機關的參與,感覺到更有底氣,但長期來看,公安機關對其他執法部門處置情況的不了解,單方面擔當肉盾,將社會矛盾集中轉嫁到公安機關一家身上,大大降低了公安部門的執法公信力。
3、影響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
從近些年的負面涉警輿情來看,其中,公安機關在無效警務活動中,「身先士卒」的尷尬位置,往往一旦發生沖突,公安民警就會被推到「風口浪尖」,導致矛盾的焦點轉移到公安機關,成為群眾怨氣發泄的對象。一些部門動不動就要求公安機關參與配合,動不動就下命令要求一線民警進行強力壓制。甚至其他部門將本不屬於公安機關法定職責范圍的職能推向公安機關的現象也多的數不勝數。
說到無效警務活動
小編也想提一下我們眾人皆知的「四有四必」
「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的「四有四必」接處警原則提出之後,市長熱線、勞動保障電話、法律咨詢電話、價格投訴舉報電話、環保局熱線電話、消費者協會電話、旅游服務熱線、舉報違法生產、事故瞞報、婦聯電話、青少年維權電話、文化市場舉報電話、電力公司服務熱線等等,他們都有了另外一個共同的名字:110!
什麼是「難」,什麼又是「求」,怎麼又算「幫」和「應」?空空標語,並沒有任何書面規定,任何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利益需求去主觀解釋,直接導致的後果就是:手機掉在廁所里自個兒不願去撈的、夫妻鬧別扭讓民警裁斷是非的、小貓上樹小狗下水的、老婆搞外遇的、家里電表走的太快的、買的西瓜不甜的……都報警!
「我女朋友把冰涼的腳丫子放在我肚子上幾個小時了,警察你們過來勸勸她吧!」
「警察你來幫幫我做頓飯吧,我的兩個小孩哭了一上午,我完全空不開手!」
……
大量警力在奔赴開鎖、找狗、堵漏、挪車的現場!甚至很多民警都接過報警人家人生病,不打120,卻打110,110到場後再聯系120的奇葩警情!
不過好在,「四有四必」的提法已經是過去式,「有難必幫」不是一切困難都要按照報警人的意願來解決;「有求必應」不是有求必做。告別「四有四必」並不是警察推卸責任,更不是不為群眾服務,反而是為了更好、更高效、更有針對性地提供服務,對於「急、難、險、重」等社會求助,好鋼用在刀刃上!
公安改革,我們滿懷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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