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電線:依主管機關函示要求子公司恒亞電工有限公司訂定並公告 資金貸與改善計畫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18 2.公司名稱:恒亞電工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恒亞電工有限公司,其資金貸與東莞恒亞電工公司 新台幣314,051仟元 (約美金 9,500仟元),因營運不佳,淨值減少 為新台幣731,177仟元,致資金貸與他人有超限情事。資金貸與他 人總限額依最近一期會計師財務報表淨值731,177仟元 之40%計算為新臺幣292,471仟元。 6.因應措施: 恒亞電工有限公司原貸與東莞恒亞電工公司金額為美金9,500仟元, 東莞恒亞電工公司已於105年5月還款美金3,000仟元, 目前前開資金貸與超限情事業已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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