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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5/05/18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經104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或私募發行國內可轉換公 司債50,000,000股之額度內,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得 分次辦理。 二、104年股東常會決議後尚未辦理,擬於105年6月29日發行期限屆滿,尚未募集之 額度不再募集發行。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提報105年股東常會報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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