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本公司澄清新聞報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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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16 2.公司名稱: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第A5版、聯合新聞網 6.報導內容:請參閱經濟日報第A5版、聯合新聞網 7.發生緣由:請參閱經濟日報第A5版、聯合新聞網 8.因應措施:依櫃買中心105/5/13函及相關新聞稿,櫃買中心認本公司有「證券商營業處 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3款、第6款之事由,故自本年5月17日起 停止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暨以其為標的之認購(售)權證櫃檯買賣,並非報導所 稱「下櫃」。請依櫃買中心105/5/13函及相關新聞稿為準,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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