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立捷: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訂定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8 16:38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9/18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6元
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計1,5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85%,計8,5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
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股數158.66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10/12
13.最後過戶日:104/10/07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10/08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10/12
16.股款繳納期間:104/10/21~104/11/23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4/09/18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竹塹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光復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4年04月1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09月14日金管證發字
第1040036483號函申報生效。
(2)以上日期或期限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須變更及本次增資之主要內容(如發行
價格、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劃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等及其他相關事項)或其餘增資相關作業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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