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原藥:公告本公司104年第4季營業額公司自結數與會計師 查核數差異達5%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10 2.公司名稱: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104年第4季營業額公司自結數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達5%以上,說明如下: 截至104年第4季止營業額自結數:92,690 會計師查核數:33,725 差異比率:174.84%。 說明: 1.主係本公司西藥批發業務產生之營收經會計師查核後,依國際會計準則 第18號第21段認定應以營業收入扣除營業成本之淨額表達, 致營業收入減少62,949仟元;本項之修正對營業淨利並無影響。 2.生技產品原公告予客戶之銷貨折扣,因客戶未依規定付款,故予以取消 ,致營業收入增加3,984仟元。 處理情形:105年西藥批發業務營收會計處理亦將一致採淨額法認列。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單位新台幣: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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