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公司債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1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O五年度 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15億元整,ㄧ次或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5年。 7.發行利率:採固定年利率1.05%。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新台幣15億1仟5佰7拾5萬元整。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3.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5.簽證機構:無,採無實體發行。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