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間公告:民豐特紙控股股東減持373萬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長春高新(000661,股吧)董事長等4位董監高人員合計增持1.31萬股
長春高新5月9日晚發布公告稱,公司於2016年5月9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其中董事長楊占民增持4700股,增持後持股數量為2.16萬股;董事、總經理周偉群增持4000股,增持後的持股數量為2.46萬股;監事喬林增持2400股,增持後持股數量為7600股;董秘張德申增持2000股,增持後持股數量為8500股。4位高管本次合計增持的數量為1.31萬股。
據悉,楊占民等4位高管是通過深交所證券交易系統在二級市場買入的長春高新,增持的目的是基於對公司價值的認可及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
值得一提的是,這已經不是長春高新的高管第一次增持公司股份。2016年5月5日晚,長春高新曾公告稱,董事、常務副總經理安吉祥,董事、副總經理王志剛和財務總監朱興功於5月5日分別增持公司股份10400股、6500股和6500股。2016年5月6日晚,長春高新又公告稱,公司監事會主席李秀峰於2016年5月6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在二級市場買入公司股份6500股。
大冷股份控股股東繼續增持265萬股公司股份
2016年2月22日,大冷股份(000530,股吧)收到控股股東冰山集團通知,冰山集團通過深交所證券交易系統增持了公司A股,並計劃自首次增持之日(2016年2月22日)起在未來6個月內,根據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的有關規定繼續適時增持大冷股份的股份,累計增持比例不低於公司總股本的1%,累計增持總金額不超過1.6億元。
大冷股份5月9日晚發布公告稱,5月9日,大冷股份收到冰山集團通知,在2016年2月首次增持後,冰山集團通過深交所證券交易系統在多個交易日內繼續增持了大冷股份A股。據了解,冰山集團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集中競價方式在多個交易日內增持了公司A股,增持總數約占公司已發行總股份的0.72%,其中在公司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前增持了250萬股A股,在公司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後增持了15萬股A股。
本次增持前,冰山集團持有大冷股份的股份數量為7785.57萬股,約占公司已發行總股份3.60億股的21.62%。本次增持及大冷股份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後,冰山集團持有大冷股份的股份數量為1.21億股,約占公司已發行總股份5.40億股的22.34%。
據悉,冰山集團增持大冷股份的目的是基於對公司轉型發展前景和未來戰略布局的信心以及公司價值的合理判斷,為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另外,冰山集團將擇機繼續增持公司股份,並承諾在增持實施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民豐特紙(600235,股吧)控股股東減持373萬股
民豐特紙5月9日晚間發布公告,截至2016年5月5日收盤,公司控股股東民豐集團已減持完通過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方式持有的公司股票373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6%,成交均價為13.91元/股,成交金額為5190.29萬元。
公告顯示,證監會於2015年7月8日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隨後,7月20日,民豐集團與申萬宏源(000166,股吧)、上海銀行簽訂了定向資產管理合同,民豐集團在2015年7月20日至8月27日期間,通過上述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的方式,累計投入3010.11萬元,共增持了公司股份373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1.06%。民豐集團承諾在增持完成後六個月內不減持上述購買的公司股份。
首開股份前4月簽約金額207億元同比增逾兩倍
首開股份5月9日晚間發布銷售情況簡報顯示,公司2016年1至4月共實現簽約面積103.84萬平方米(含地下車庫等),同比增長147.83%;簽約金額207.41億元,同比增長201.46%。
公告顯示,4月份公司共實現簽約面積36.61萬平方米(含地下車庫等),簽約金額77.21億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實現簽約面積29.24萬平方米,簽約金額63.37億元;公司合作項目共實現簽約面積7.37萬平方米,簽約金額13.84億元。
大連港控股股東累計完成增持2.03億股H股
大連港5月9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於5月6日接到控股股東大連港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集團公司」)通知,集團公司通過港股通繼續增持公司H股,並完成了其於2015年11月9日公告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計劃。
公告顯示,集團公司於4月1日、5月4日至5月6日期間繼續增持公司H股股份2941萬股。截至公告日,集團公司於本次增持計劃實施後,已累計增持公司H股股份20276萬股,增持金額約為60123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3.6166%。
此次增持計劃實施後,集團公司共持有公司股票25.65億股(其中:A股23.09億股,H股2.56億股),約占H股增發後公司總股本56.06億股的45.74%。同時集團公司承諾,在增持實施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