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河谷面臨支付3384億救援行動費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05 12:33
淡水河谷(06210-HK)公告,根據巴西證券交易委員會(CVM)發佈的規則358/2002(經修訂),巴西聯邦檢察官(MPF)先於位於BeloHorizonte 的第12聯邦法院就於 Samarco Mineração S.A.(Samarco)的尾礦壩發生的一宗事故對Samarco、BHP Billiton Brasil Ltda.、淡水河谷、巴西政府、米納吉拉斯州及聖埃斯皮裡圖州、國家水利委員會、環境與再生資源所、?家礦業生產局、Instituto Chico Mendes de Biodiversidade 、巴西原住民機構、國家衛生監督局、國家歷史與藝術遺產協會、巴西國家發展銀行、國家林業機構、米納斯省水管理機構、Fundação Estadual de Meio Ambiente、米納斯吉拉斯州歷史與藝術遺產機構、國家環境及水資源機構、聖埃斯皮裡圖州農業及林業機構
及國家水資源機構提出一項公共民事訴訟。
該公共民事訴訟要求各種救援行動並訂明總值為1550億巴西雷亞爾(3384.47億港元)。
淡水河谷澄清,根據MPF提出的控訴,所訂明價值並非依據Samarco壩事故計算,而是與2010年墨西哥灣 Deepwater Horizon 的漏油事故作無根據比較。
淡水河谷將採取一切必要步驟自行辯護。最後,淡水河谷亦披露,根據 Samarco、BHP 及淡水河谷與各聯邦機構以及米納吉拉斯州及聖埃斯皮裡圖州的各個機構所訂立的協議,Samarco 已就該事故採取一切必要緊急行動,而現時正進行研究以及社會、經濟及環境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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