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穎精密:公告募集及交付本公司一0五年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105年3月18日董事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業經呈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5月3日證櫃債字第1050011097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三、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四、依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告事項: 1、公司名稱:佳穎精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肆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3、公司債之利率:固定年利率1.05%。 4、公司債之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三年期,本公司得於本公司債發行屆滿第二年之付息日當日執行買回權,全數買回本公司債;若本公司未執行買回權,本公司債為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三年,到期一次還本。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資金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並依代理還本付息合約之規定,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備兌付到期本息。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金融機構借款,運用進度及預計可產生之效益請參閱公開說明書。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0元。 8、公司債發行價格:公司債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9、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目前為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11,691,7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參1,116,917,100元整。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1,508,191仟元整(依104年12月31日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計算)。 11、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12、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13、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大眾商業銀行營業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2號。 14、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大眾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為委任保證契約,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16、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委由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 17、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 18、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9、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20、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21、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22、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05年5月12日開始募集及完成募集發行,債券並於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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