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向立院陳情爭勞工董事 中華電:依法提名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6-05-03 11:18
中華電(2412-TW)今年股東會將改選董監,4月26日公告董事及獨立董事提名名單,不料卻引來工會不滿,質疑中華電與大股東交通部違法剝奪工會勞工董事席位,一連幾日發動抗議行動,今(3)日更前往立法院陳情,爭取工會推派勞工董事權益,中華電則強調,依法提名勞工董事人選,己指名公共事務處副總經理何旭輝暫時擔任勞工董事代表,待股東會後各企業工會協調推舉1名勞工董事人選,將改派工會推舉人選擔任勞工董事。
中華電工會一連3天發動陳情抗議,爭取勞工董事,工會在5月1日上街陳情「還我勞工董事」,5月2日則是包圍總公司董事長蔡力行辦公室,今(3)日上午再到立法院陳情,工會副理事長洪秀龍指出,中華電違反交通部相關作業要點,未提名工會代表擔任勞工董事,質疑中華電與交通部違法剝奪工會勞工董事席次,如果資方不妥善處理,將進一步擴大抗爭行動。
中華電指出,今年6月股東會將選舉第8屆董事,有關勞工董事的推派,先前已函請9個企業工會,請其依交通部訂定「交通部與所屬事業機構派任公民營事業及財團法人機關代表遴選管理及考核要點」規定,協調推舉1名勞工董事人選,但9個企業工會未能在受理第8屆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截止前協調推舉1名勞工董事人選。
中華電代理發言人沈馥馥表示,公司是採行候選人提名制之股票上市公司,在9個企業工會未能即時協調推舉1名勞工董事人選的情況下,交通部考量如果未在提名期間提出勞工董事人選,將在股東會喪失該席董事席次,為維護勞工董事代表席次及公司員工權益,遂行文本公司,請公司指名適當人選1人暫時擔任勞工董事代表,以利交通部在股東會先取得代表董事席次。
沈馥馥進一步說明,在接獲交通部的函示後,已指名公共事務處副總經理何旭輝暫時擔任勞工董事代表,待股東常會後各企業工會順利協調推舉1名勞工董事人選函報時,將隨即陳報交通部,再由交通部依公司法第27條第3項規定,改派工會推舉人選擔任勞工董事,才能真正維護公司員工權益。
中華電在4月26日公告董事及獨立董事提名名單,8名董事名單為,中華電董事長蔡力行、總經理石木標、交通部常務次長范植谷、交通部會計處長洪玉芬、科技部政務次長林一平、元大銀行董事長范志強、行政院主計處綜合規劃處處長黃叔娟、中華電公共事務處副總經理何旭輝,5名獨立董事名單包括蔡志宏、陳正然、顏漏有、吳國龍、陳永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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