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資訊】財政部進一步規範國有金融企業發行可轉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政部近日進一步明確了國有金融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有關事項,規範國有金融企業發行可轉債行為。
財政部近日發布的《關於國有金融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國有金融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要切實維護國有出資人權益,保持國有控制力。可轉換公司債券行權後,原則上國有控股地位應當保持不變。同時,國有金融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要堅持以金融為主業的發展方向。
《通知》還要求,國有金融企業發行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淨資產應不低於人民幣50億元。同時,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可分配利潤均不低於公司發行債券1年的利息。而且,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得超過最近一期末淨資產額的20%,預計所附認股權全部行權後募集資金總額,不得超過本次擬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金額。(J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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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31,5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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