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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和昇休閒: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0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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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減資基準日:102/12/07

(2).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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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換發股票基準日:NA

(4).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5).新股預計上市日:NA

(6).一、本公司於102年10月0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

新台幣59,4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94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12月0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9624號核准在案。

二、減資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數額及每股金額:

(1)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0,000,000元,股份總數18,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減資金額、銷除股份數及其他減資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新台幣59,4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股份

5,940,000股。

(2)減資比率:33%,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

及其持有股份按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330股,即每仟股換發成670股。

(3)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股,於減資基準日之次日起

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和昇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江路369號4樓),逾期未辦理者,由公司按股票面額以現金給

付予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減資後發行股份數額及金額:12,06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120,600,000元。

4、本次減少資本用途:彌補虧損。

5、減資基準日訂為102年12月07日。

6、停止過戶期間:102年12月3日至102年12月7日止。

7、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基準日並

辦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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