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昇休閒: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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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0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減資基準日:102/12/07
(2).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NA
(3).換發股票基準日:NA
(4).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5).新股預計上市日:NA
(6).一、本公司於102年10月0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
新台幣59,4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94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12月0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9624號核准在案。
二、減資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數額及每股金額:
(1)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0,000,000元,股份總數18,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減資金額、銷除股份數及其他減資銷除股份條件:
5,940,000股。
(2)減資比率:33%,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
及其持有股份按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330股,即每仟股換發成670股。
(3)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股,於減資基準日之次日起
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和昇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江路369號4樓),逾期未辦理者,由公司按股票面額以現金給
付予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20,600,000元。
4、本次減少資本用途:彌補虧損。
5、減資基準日訂為102年12月07日。
6、停止過戶期間:102年12月3日至102年12月7日止。
7、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基準日並
辦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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