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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PK:本公司澄清102年11月28日媒體報導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28

2.公司名稱:威鴻(廈門)光學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傳播媒體名稱:媒體報導

6.報導內容:TPK 子公司威鴻光學關廠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鄭重回應如下:

一、為因應短期需求減緩,公司將各廠區之產能與人力進行整合

,以提高營運效率並降低閒置成本,未來公司將視訂單狀況

進行調整。

二、本公司亦將安排相關員工轉任至其他廠區任職,不同意轉調

及不適任之員工,公司均依相關規定辦理資遣及解僱。

三、前述調整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四、對於媒體報導,請務必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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