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PK:本公司澄清102年11月28日媒體報導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28
2.公司名稱:威鴻(廈門)光學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傳播媒體名稱:媒體報導
6.報導內容:TPK 子公司威鴻光學關廠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鄭重回應如下:
一、為因應短期需求減緩,公司將各廠區之產能與人力進行整合
,以提高營運效率並降低閒置成本,未來公司將視訂單狀況
進行調整。
二、本公司亦將安排相關員工轉任至其他廠區任職,不同意轉調
及不適任之員工,公司均依相關規定辦理資遣及解僱。
三、前述調整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四、對於媒體報導,請務必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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