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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信光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

2.報導日期:102/11/21

3.報導內容:中央社報導所述「華信光電獲利表現亮麗,前3季稅後淨利達新台幣1.18億


元,已超越去年度獲利,每股純益5.92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該報載資料係媒體善意推測之數據,本公司並未對外提供及說明該等資料。另本公司各

項財務資訊及其他資訊,皆依法於期限內公告,相關內容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6.因應措施:本公司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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