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盛實業集團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通告泰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正假座香港灣仔港島皇悅酒店一樓皇悅會議宴會廳一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以考慮並酌情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不論有否修訂)本公司之下列決議案:
特別決議案
1. 「動議待取得百慕達公司注冊處處長批準後並以此為條件,批準將本公司之英文名稱由「Karc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更改為「Sinogreen Energy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並采納中文名稱「中國綠能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本公司之第二名稱以取代現有中文名稱泰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僅供識別),並授權本公司董事(「董事」)在彼等認為必需或適宜之情況下,采取一切有關行動及辦理一切事宜以及簽署及簽立一切檔案,以使上述安排生效,並代表本公司進行任何必需登記及╱或存檔。」
普通決議案
2. 「動議撤銷於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上給予董事配發及發行本公司股份之授權(以未行使者為限),並以下列授權取代:
(a) 在本決議案(c)段之規限下,根據所有適用法例及本公司之公司細則及在其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準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內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中之額外股份,及作出或授予將或可能須行使有關權力之售股建議、協議及購股權(包括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之認股權證、債券及債權證);
(b) 本決議案(a)段所述之批準將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內作出或授予可能須於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有關權力之售股建議、協議及購股權(包括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之認股權證、債券及債權證);
(c) 董事根據本決議案(a)及(b)段所述之批準,配發、發行及處理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將予配發、發行及處理(不論根據購股權或以其他方式)之股本面值總額(不包括根據(i)供股(定義見下文);(ii)根據本公司發行之任何認股權證或任何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之證券之條款行使認購或轉換權;(iii)根據任何當時采納作為向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高級人員、雇員或其他合資格參與者授出或發行股份或購買本公司股份之權利之任何購股權計劃或類似安排而行使任何購股權;或(iv)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作出之任何以股代息或配發股份之類似安排以全部或部份代替以現金支付本公司股份之股息而配發之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於本決議案通過當日之已發行股本面值總額之20%,而上述批準亦須受此數額限制;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乃指由本決議案通過當日至下列時間(以最早發生者為準)止之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
(ii) 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或任何適用法例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周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時;及
(iii) 本決議案所述之授權經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方式撤回或修訂當日。
「供股」乃指於董事所指定之期間內,向指定記錄日期名列股東名冊之本公司股份或任何類別股份之持有人,根據彼等當時所持股份或任何類別股份按比例提呈發售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證券(惟董事有權就零碎配額,或經計及任何地區適用於本公司之法例所定之任何限制或責任或任何該等地區認可規管機構或證券交易所之規定,作出其認為必要或權宜之有關豁免或其他安排。」
3. A. 重選周哲先生為執行董事;
B. 重選唐顥先生為執行董事;
C. 重選周建紅女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D. 重選王偉軍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E. 授權董事會厘定董事之酬金;
注冊辦事處: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
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
灣仔軒尼詩道48-62號
上海實業大廈
7樓703-704室
附注:
1. 凡有權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之股東均可委任另一名人士為其代表,代其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2. 委任代表之文據須由委任人或獲其正式書面授權之代理人親筆簽署,或如委任人為公司,則須蓋有其公司印章或由公司負責人或代理人或獲正式授權之其他人士簽署。
3. 倘屬本公司任何股份之聯名持有人,則任何一位聯名持有人均可於大會上就有關股份投票(不論親身或委派代表),猶如彼為該等股份唯一有權投票者,惟倘超過一位聯名持有人出席大會(不論親身或委派代表),則本公司僅會接納在股東名冊內排名較先之上述其中出席人士就該等股份之投票,而其他聯名登記持有人則無投票權。
4. 委任代表表格連同經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檔案(如有)或經公證人簽署證明之有關授權書或授權檔案副本,最遲須於大會或任何續會舉行時間48小時前交回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秘書商務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方為有效。
5. 股東交回委任代表表格後仍可親身出席大會,並於會上投票,惟在此情況下,委任代表表格將被視為已被撤回。
6. 本公司將由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於此期間內將會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為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務請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所有過戶檔案送抵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秘書商務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以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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