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冶公司秘書資格確認及聯席公司秘書辭任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布,本公司已收到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之確認函,本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公司秘書康承業先生作為非香港籍人士,其有關經驗已符合聯交所上市規則第3.28條關於“公司秘書”的要求。因此,康承業先生無須特別成為香港特許秘書公會會員、香港《法律執業者條例》所界定的律師或大律師及香港《專業會計師條例》所界定的執業會計師。
2013年11月19日,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馬秀絹女士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辭去聯席公司秘書職務。馬秀絹女士確認與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任何有關本請辭而需要提請聯交所及本公司股東注意之事項。
馬秀絹女士辭任後,由康承業先生獨立擔任本公司的公司秘書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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