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喜康:澄清104/09/17工商時報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7 12:53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2.報導日期:104/09/17
3.報導內容:報載「未來一年內將分別在歐洲及澳洲申請兩個生物相似藥物開發的人體
臨床(IND)送件」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上述報導內容係屬媒體臆測,公司不予評論。
相關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生物相似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
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 遊學是年輕人的專利? 壯世代遊學團正夯!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