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致新:澄清102/11/14自由時報C3版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11-14 10:45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142.公司名稱: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6.報導內容:法人預估,致新全年EPS至少有6元水準。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該報導數字係媒體或法人自行推估,實際獲利應以本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主。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凱衛資訊:凱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度私募普通股取得之股份補辦公開發行後上櫃買賣公告下一篇元太科技:代子公司韓國Hydis Technologies Co., Ltd.公告與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專利交互授權協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