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董事會通過合併子公司"永碩聯合國際(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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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Merger)
2.事實發生日:102/11/11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本公司擬與永碩聯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吸收合併方式進行合併。
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永碩公司為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本公司、永碩聯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永碩聯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7.併購目的:
為因應產業未來發展之競爭趨勢,藉由資源整合強化經營效益、
拓展業務領域及擴大營運規模。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將可有效整合雙方公司企業資源,降低營運成本及提升營運效率。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有助於提高營運效率及降低營運成本,
故對於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之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2年12月3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合併案生效後,消滅公司之帳列資產、
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
均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電腦、消費性電子及通訊相關代工製造及銷售。
永碩聯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與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等之設計、製造、維修及銷售業務。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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