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泉科技: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50,000,000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03年12月31日證櫃審字第1030035099號函核准申
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笙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製造業
二、CC01080電子零件製造業
三、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
四、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五、F 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六、F 113050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七、F 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八、F 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九、F 213030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十、F 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十一、F 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十二、F 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十三、I 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十四、I 501010 產品設計業
十五、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8號7樓之一。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定章程之日期:訂立於民國88年6月11日,民國103年9月11日第14次修訂。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資本額為600,000,000元整,分為6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345,309,340元整,分為34,530,93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計4,25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暨本公司103年9月11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由原有股東全部放棄認購並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原有股東按照原股份比例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之股票市場狀況及向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後,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有關事項,如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須予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95,309,34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39,530,934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三)股款代收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新竹分行
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新湖
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行
(十四)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4年1月13日至104年1月16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4年1月14日至104年1月16日。
(十五)股款繳納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4年1月20日至104年1月21日。
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4年1月19日。
3.詢價圈購股款繳款截止日期:104年1月21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4年1月22日。
(十六)主辦承銷商: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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