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笛森: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申報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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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0979號函辦理。
二、公司法第252條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發行總金額1,000,000 仟元,每張面額:新台幣100 仟元。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五年。償還方法除下列情形外,於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1)債權人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
(2)本公司行使贖回權(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
(3)投資人行使賣回權(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
(4)本公司於次級市場買回註銷。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次轉換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項下或以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支應。本公司債因未設立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置機器設備、償還銀行借款、轉投資揚州艾笛森光電。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162,700仟元。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100仟元整,依票面金額之100%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數116,074,538股,計新台幣1,160,745,380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依民國102年6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合併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為5,578,503仟元、負債總額為2,019,620仟元、無形資產101,223仟元,故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為3,457,660仟元。
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二、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
(1)債權人受託人名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2)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之償債還款義務及違約之清償責任及程式。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分行,地址為台北市博愛路17號1樓。
十四、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及約定事項:
(1)承銷機構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申報生效後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辦詢價圈購相關承銷事務。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檔案:不適用。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檔案:不適用。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廿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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