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城科技:公告桃園縣政府以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新台幣貳拾伍萬元整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2/11/0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部份少量廢水未經桃園縣政府核准之放流口排放,且於排放處進入承受水體
前採樣檢驗結果不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七條第一項及第十八條之
規定。
3.處理過程:依規定改善。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貳拾伍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及時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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