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紐經濟合作協定 立院完成審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及修正通過貿易法,為促進台紐經貿合作往前邁進一步,現在就等立院完成海關進口稅則的修正,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就可以正式落實。(程平報導)
立法院29號完成台紐經濟合作協定的審查,根據經濟部的報告,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在落實後,預估製造業的產值將可成長新台幣300億元,但農業產值將減少約35億元。台灣有95.2%產品項目在協定生效後能立即降稅,但國人熟悉的奇異果,還必須等3年後才會零關稅。
另一方面,院會也同時配合修正通過貿易法,增訂「自行簽具原產地證明書」法源,依照國際條約、協定、協議及國際組織規範,因輸出入貨品需要,符合主管機關所定資格者,業者得自行簽具原產地聲明書。
但為避免這項規則產生流弊,同時增訂罰則,如果廠商申報不實,最高將處3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則處以貨物價值3倍罰鍰,並得停止其1個月以上、1年以下簽具原產地聲明書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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