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永冠:公告澄清102年10月29日,經濟日報C3版面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29
2.公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記者張義宮/台北報導
6.報導內容:
經濟日報C3版面 標題:永冠 營收維持高檔
報導內容:為爭取泰國日商訂單的需求,F-永冠董事會已通過前往泰國設立汽車用
沖壓模具工廠,預估投資額逾10億元,有助拿到日本汽車模具鑄件一年新增20億至
30億元訂單,預計明年年完工,後年開始將可挹注營收,挹注未來營收成長可期。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報導中提及之內容與相關數據,實際狀況應以本公司依法揭露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為準,為避免投資人受媒體所誤導,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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