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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廁收清潔費 高市:要求學校退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28 16:09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今天抨擊高雄市大約有八成的學校向學生收取「廁所清潔費」,對此,高雄市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學校收取廁所清費是不對的,會對這些學校提出糾正,並要求學校將廁所清潔費退還。

(溫蘭魁報導)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從去年(101年)八月起,因為監察院糾正,教育部於是統一規定,中小學只能收「教科書籍費、住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以及午餐費」等五項代收代辦費,其中並不包含「廁所清潔費」,但,高雄市卻還有大約八成的學校每學期向學生收取70元到150元不等的廁所清潔費,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廖建中進一步指出,因為廁所清潔費不在教育部規定的五項代收代辦費裡面,有些學校於是透過家長會的名義來收費「他又覺得可能收費會有問題,所以很多學校就整個委託家長會,再由家長會委託回學校。」

高雄市議員蕭永達今天也趁著議會教育部門質詢時,質詢教育局長鄭新輝,對此,鄭新輝答詢時表示,會對收費的學校予以糾正,如果是學校跟學生收費,就會要求學校退還「蕭:廁所清潔費是合法還是違法?鄭:學校不能收,這個部分的話,學校是不能收這個費用的。蕭:不能收嘛!鄭:所知道是家長會他們會考量孩子還小,是不是不要去打掃廁所,有部分的學校是由家長會去處理,這個我們就會來糾正,如果是學校本身出來收的話,我們就會要求學校退費。」(攝影:溫蘭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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