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健亞:公告董事會解除本公司經理人陳正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2/10/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正 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配合本公司投資及營運所需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不利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