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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31209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31209
發生緣由:依亞泰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一)、依本公司102年10月21日董事會決議,訂定債券收回期間自102年11月7日至102年12月6日止,債券收回基準日為102年12月6日,並預定於102年12月9日終止櫃檯買賣,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基準日以前辦理債券收回手續者,本公司將於債券收回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新台幣100,000元)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債券,本公司將統一於102年12月13日以匯款或單掛號郵寄支票方式,將應發放之債券收回價金扣除匯費或郵資後發放予各債權人。債券持有人未於債券收回基準日以前辦理債券收回手續者,本公司將以通知期間屆滿日(102年12月6日)為轉換基準日,並按當時之轉換價格將其持有之本債券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本公司已於102年10月21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newmops.tse.com.tw)公告前述債券收回相關事項。 (二)、本轉換債係採無實體發行,因 台端之債券存放於所往來之券商集保帳戶中,凡持有本轉換債之持有人欲辦理收回者,請於受理開始日(102年11月7日)起至截止日之前一個營業日(102年12月5日)止,檢附以下檔案至原交易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交易券商於收件後會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1.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贖回/賣回申請書」 (表格可由各證券商取得,請註明贖回),並加蓋證券集保帳戶原留印鑑章。2.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乙份。3.登載債券之證券存摺。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法人為公司登記證明檔案影本)。(三)、注意事項:1.若 台端已將所持有之「亞泰一」申請轉換或出售,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2.已向原交易券商申請「亞泰一」收回者,不得申請撤銷。(四)、如有疑問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查詢【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1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類型:債券行使收回權
債券代碼:49741
票面利率: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
債息對照表:
本月底發行餘額: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
償還本金金額:0
付息:0
下櫃日期:0
評等種類:
評等機構:
信用評等等級:
評等日期:0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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