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橡膠:公告本公司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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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21
2.減資基準日:102/10/26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依據本公司102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年10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9161號函核准,並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已發行普通股392,356,731股(含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855,552,47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85,555,247股(含私募普通股
15,263,832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
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21.80547451%。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票之總股數為306,801,484股(含私募普通股54,736,168股),
五、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
每仟股減除218.0547451股(即每仟股換發781.9452549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
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依股票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集保劃撥戶抵
繳轉劃撥費用),該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按面額洽特定人認購之。本次減資後換發之股
份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 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2年12月12日。
(二) 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102年12月13日至102年12月26日。
(三)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12月16日。
(四)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2年12月17日至102年12月26日。
(五) 減資換股基準日:102年12月21日。
(六) 預計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2年12月27日。
(七) 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其
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七、換發之程式及手續: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股票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
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下列檔案,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構機福邦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
(1).舊股票
(2).轉讓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交易稅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
(5).證券集保存摺。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
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 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451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話:(02)2562-1658。
八、本作業計畫經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核備同意後,本公司將於
開始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12個營業日之前,以書面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辦理停止過戶申報作業,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九、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2/12/21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2/12/27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82.16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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