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喬工業:公告本公司受主管機關處分之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18
2.發生緣由:雲林縣政府裁定本公司玻纖布廠製程使用之有機溶劑超過20噸/年之
上限,故需停止表面塗裝程式(M03)之操作,並於103年1月15日前取得操作許可
證。
3.處理過程:本公司已於10月18日取得試車許可。
4.預計可能損失:新台幣10萬元罰鍰。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因已取得試車許可,故已無停工疑慮,另將於期限內
取得操作許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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