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格餅家:擬參與境外投資公司於香港新設公司,以單一投資中國特定公司之股份招募案終止投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 原公告日期:
102/10/17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經董事會決議,本案應額外參酌外部專業機構之評估意見,若屬可行將
授權董事長進行投資。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案經取具外部專業評估意見後,決議終止本投資案。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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