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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光: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9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整,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10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1173號

函核准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和光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項目:

1.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2.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

3.CQ01010模具製造業。

4.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5.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6.F401010國際貿易業。

7.I501010產品設計業。

8.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南勢二段460巷108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 董事七人及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

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公司章程訂定之年、月、日: 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69年7月19日;

最近一次修訂章程之日期為中華民國102年6月26日。

(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900,000,000

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615,191,480元整,分為61,519,1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100,000,000元,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壹拾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8.5元。

2.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十%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

認購;餘九十%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

所載比例認購,每仟股可認購146.29591424股。員工及原股東放棄

認購部分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認購股份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部份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 本次現金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715,191,480元,分為71,519,1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概要: 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代收股款銀行:

代收股款行庫:玉山銀行中崙分行及全省各分行。

專戶存儲行庫:合作金庫銀行平鎮分行。

(十一).股款繳納日期:

1.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1月13日起至102年12月13日止。

2.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

(十二)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茲訂於102年11月09日為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自

102年11月05日起至102年11月09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

股票欲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102年11月0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郵寄者以

郵戳日期為憑)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

8125,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

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

三十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股東。

五、財務報表:本公司均按規定按時申報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之財務報表,請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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