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致伸:澄清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09-16 11:17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9/16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法人預期…………單季每股獲利挑戰1元…………。」7.發生緣由:無。8.因應措施:(1) 有關媒體對本公司之重大投資金額及獲利預估,係屬媒體推估及報導。本公司之重大投資金額及營收獲利應以本公司公告數據為準,特此澄清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中國問題癥結在銀行 專家:若虧10% 恐耗盡外匯存底才救得起來下一篇美銀基金操盤人調查:陸衰退風險揚,FED不敢升息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