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進:更正本公司104年11月份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之期末餘額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18
2.公司名稱:和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係因申報104年11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之期末餘額應輸入3000萬,
小姐輸入資料時少打1個0誤入為300萬,申請公開資訊觀測站開放重新輸入正確數字。
8.因應措施:申請公開資訊觀測站開放重新輸入正確數字。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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