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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進:更正本公司104年11月份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之期末餘額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1/18

2.公司名稱:和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係因申報104年11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之期末餘額應輸入3000萬,

小姐輸入資料時少打1個0誤入為300萬,申請公開資訊觀測站開放重新輸入正確數字。

8.因應措施:申請公開資訊觀測站開放重新輸入正確數字。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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