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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6月2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5,821,220元計發行新股1,582,12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另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5,821,220元。
二、茲預訂於102年12月02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及增資新股掛牌上市買賣日。
三、玆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次:
(一)公司名稱:富驛酒店集團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J901020 一般旅館業。
2、J701030 視聽歌唱業。
3、J701040 休閒活動場館業。
4、J702080 酒吧業。
5、J702070 酒家業。
6、J702030 特種咖啡茶室業。
7、J801030 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
8、JE01010 租賃業。
9、JZ99120 一般浴室業。
10、F203020 菸酒零售業
11、F501060 餐館業。
12、F501990 其他餐飲業。
13、F501050 飲酒店業。
14、F501030 飲料店業。
15、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16、I103060 管理顧問業。
1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Scotia Centre, 4th Floor, P.O.Box 268,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I-1104, CaymanIslands。
(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 (含獨立董事3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9年6月24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民國101年6月29日。
(六)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16,424,400元,分為31,642,4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七)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八)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5,821,220元計發行新股1,582,122股,每股面額10元。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率分別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240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2,245,620元整,分為33,224,56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十)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三、另本次現金股利發放分派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配發新臺幣500元(即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
1.本次盈餘轉增資案,訂定配股除權基準日、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為102年11月13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2年11月09日至102年11月13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11月08日16時45分前親臨或郵寄(以102年11月08日前之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俾享配股、配息之權利。不採用匯款方式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股東留存之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另尚未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明檔案之集保新戶股東請儘速繳交。
2、增資股票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之規定辦理,採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股務代理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63-57119 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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