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中租:代子公司中租迪和(股)公司公告其董事會決議通過與統籌主辦公司兆豐票券金融(股)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於總額新臺幣30億元內,簽訂三年期免保證循環發行商業本票聯合承銷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2/09/2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華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萬通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金庫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10/0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子公司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為充實中期營運資金之所需

,向聯合承銷公司團申請承銷總額度新臺幣30億元整之三年期免保證循環發行商業本票

,由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承銷案之主辦及管理公司,為聯合承銷公司團經辦

一切相關手續及簽署相關檔案,並行使本聯合承銷合約之權利。個別承銷公司均同意依

本聯合承銷合約之約定於其個別承諾承銷額度及比例範圍內,對本公司發行之商業本票

辦理簽證承銷事宜。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承諾事項:

(1)長期信用評等等級,於本承銷案存續期間內應達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twBBB+

等級以上,或達英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BBB+(twn)等級以上;

(2)自有資金比率應大於11%以上;(3)利息保障倍數應大於110%(含)以上;

(4)有形淨值應維持於新臺幣90億元(含)以上。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充實中期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取得營運資金及擴大營業規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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