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普建設: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103年第4季轉換普通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5 17:46
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
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7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103年第4季(103/10/01~103/12/31)
經債權人提出申請轉換為普通股,累計申請轉換公司債6張,合計轉換發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轉換後之新股上市:轉換後之普通股股票直接撥入該債券持有人之集保
帳戶。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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