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上開發: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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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9/2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募集新台幣7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1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發行股數之15%,計
7,5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股數之10%,計
5,0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發行總股數之75%,計37,500,000股,
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
購,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
份,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
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付桃園大江案營建用地款項。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預計完成日期、計畫
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
有因市場狀況、依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
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
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
法令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承銷商
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
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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