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獅旅遊: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9/25
2.公司名稱: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22產業版,中國時報AA2投資版,自由時報C2證券理財,
工商時報B5上市櫃版,蘋果日報B4投資理財版
6.報導內容:”雄獅營收,五年拼增2.5倍”,”全年有機會挑戰4.5元”,
”雄獅預估5年後營收規模,將是去年營收的2.5倍....5年後上看333.7億元”
”法人估計...增資後今年EPS估計約4元上下,明年上看5元。”
”雄獅5年內營收挑戰300億...法人看好5年內營收成長2.5倍,挑戰300億元”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發佈重大訊息予以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公司財務數字,係法人預估,由媒體善意引用,非本公司所表示。
(2)有關本公司之訊息揭露仍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實際公告為主。
(3)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