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永國際: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2/10/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吳坤達、代理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無損於公司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吳坤達董事迴避外,經主席徵詢全體
出席董事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吳坤達、代理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勁永科技(鹽城)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江蘇省鹽城綜合保稅區6號標準廠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製造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吳坤達代理總經理兼任上述100%轉投資
公司董事代表人職務,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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