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比率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4款
1.董事會日期:105/01/15
2.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召開日期:105/01/04
3.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
4.薪酬委員會建議之薪資報酬: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零點一為
員工酬勞
5.差異情形及原因:為激勵員工士氣,員工酬勞比率調整為不低於百分之一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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