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佔地延遲給付租金 議員批知法玩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9-17 14:35
台中市石岡分駐所所在地有一小部份土地,在民國一百年鑑界後確定佔用民地,土地管理人向警局追討五年租金約兩萬元,不過,兩三年來都沒有拿到租金,管理人透過議員陳情,市議員陳清龍說,警察局明知佔用民地,卻跟民眾斤斤計較。而就在議員協調前,警察局同意給付租金,但是,已經惹火管理人,決定延長追討年限,往前推30年,要讓警局付出更大代價。
(張文祿報導)
石岡分駐所眷舍,其中約11平方公尺,0.3坪,是祭祀公業劉永萬公所有,原先並不知情被佔用,直到100年經過土地鑑界後,才確認被長年佔用,,祭祀公業劉永萬公管理人劉嘉培,向警局追討五年佔用約兩萬塊租金,但是,警局遲遲沒有給租金,管理人透過市議員陳清龍討公道。雙方召開協調會,但警局認為應從議員服務處今年發文推算,回推五年,與管理人主張的起算日不同,原本的兩萬多塊租金,只能領到三千多塊,管理人跟議員認為警局用法律吃定老百姓。決定訴諸媒體,陳清龍說 警局以最不利民眾的時效點來計算,有損民眾權益,知法玩法。
就在議員訴諸媒體前,警局開會同意改以100年4月消防局土地鑑界時間點給付租金,不過,管理人劉嘉培說,從石岡分駐所成立,警察局佔用民地,時間起碼有30年,警局回推五年的租金給付算法不合理,決定延長追討年限,往前推30年,要讓警局付出更大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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