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茂電子:公告本公司101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期間屆滿之發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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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9/16
2.公司名稱: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於主管機關申報生
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發行,發行期間於102年9月16日屆滿。原申報發行總股數為
8,000,000股,本公司於102年7月8日發行6,000,000股,發行期間已屆滿剩餘未發行
2,000,000股,不再發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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