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和纖維: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2/09/13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Elastic Glory International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董事長同一人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684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24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224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0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其他企業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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