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滬高速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通告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3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假座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道6號公司會議室舉行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藉以考慮及投票表決本公司董事會建議之下列決議案:
普通決議
批準公司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的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期限3年以內,並授權楊根林董事及錢永祥董事處理相關發行事宜。
上述議案的詳情將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要求在香港另行寄發通知及通函。詳情請參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hkexnews.hk。寄發予以本公司A股股東的臨時股東大會通知請參閱本公司2013年9月1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網站www.jsexpressway.com所刊發之公告。
附注:
(1) 凡持有本公司股份,並於2013年9月24日下午收市後,登記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或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草場門營業部(原江蘇證券登記公司)的本公司股東,於2013年9月24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後,登記在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H股股東,均有權參加臨時股東大會,但應填寫本公司之回執並於2013年10月5日前,將此回執寄回本公司。詳見回執及其說明。
(2) 本公司將於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10月25日(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暫停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持有本公司H股股東,如欲有權參加臨時股東大會,須於2013年10月5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之前將過戶檔案連同有關之股票交回本公司之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室。
(3) 凡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有權表決的股東均可委派股東代理人(不論該人士是否股東)出席及投票。股東(或其代理人)將享有每股一票的表決權。填妥及交回授權委派書後,股東(或其代理人)可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可於會上投票,惟該投票代理人的授權將被視為已被股東撤回。國內股東(或其代理人)參加會議時請將股東帳戶號碼帶來,若是仍未更換股東帳戶的法人股股東,請將股權確認書帶來。
(4) 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派投票代理人,由股東簽署或由股東的授權代表簽署。如該委派書由股東的授權代表簽署,則該授權委派書必須經過公證手續。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派書和投票代理委派書須在臨時股東大會舉行前24小時交回本次大會秘書處方為有效。
(5) 臨時股東大會會期半天,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往返及食宿費自理。
聯系地址:中國江蘇省南京仙林大道6號董事會秘書室
郵政編碼:210049
電 話:025-84362700轉301835、301836、301837 或 025-84464303(直?)
傳 真:025-84466643,84207788
(6) 本公司於2013年9月11日刊發之通函附奉適用於臨時股東大會之投票代表委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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