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遠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整抗字第1號民事裁定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09-11 10:13第七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整抗字第1號民事裁定2.事實發生日:102/09/1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不適用。4.處理過程:不適用。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主文:抗告駁回,即駁回兆豐銀行對本公司延展重整裁定之抗告。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觀昇有線: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下一篇花旗台灣8月營收21.61億元年減20.96% 1— 8月達170.70億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