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越科技:本公司對鄭麗淑.蘇德勝.李麗櫻.張名村.張國偉.吳佩蓉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28 20:54
第二條 第38款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2/06/21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
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稱謂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
董事長 唐偉智 0股 0股
董事 周建君 0股 0股
董事 元利資產管理(股)之法人代表
-顏傳橋 1,600,000股 0股
董事 元利資產管理(股)之法人代表
-林俊利 1,600,000股 0股
董事 元利資產管理(股)之法人代表
-賴奕晴 1,600,000股 0股
監察人 張皆福 0股 0股
監察人 唐文樹 0股 0股
監察人 林畯棕 146,000股 0股
3.會議出席人員:唐偉智董事、林俊利董事、周建君董事、顏傳橋董事、賴奕晴董事
陳國華獨立董事、方旭偉獨立董事。
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其所持理
由:
(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26日召開董事會,依照「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
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之規定,就鄭麗淑女士、蘇德勝先生、李麗櫻
女士、張名村先生、張國偉先生、吳佩蓉女士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對於本公司股東之建議進行討論。
(二)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對本公司股東建議如下:
(1)經參酌公開收購人所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侯
冠全律師事務所侯冠全律師之法律意見書及其他書件,暨吳明儀會
計師之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係依照相關法律規範及
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式辦理。
(2)經參酌獨立專家吳明儀會計師就本次公開收購出具之收購價格合理
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其係以市價法、股價淨值比,並加計交易溢
價,計算公開收購每股合理收購價格區間為每股新臺幣13.17元至
每股新臺幣17.85元,且其對於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之公開收購價格
每股新台幣17.5元,此價格介於上述之每股合理價值區間每股新臺
幣13.17元至每股新臺幣17.85元間,表達本次公開收購價格每股新
台幣17.5元應屬合理。
(3)審議委員會審閱之後,對獨立專家吳明儀會計師所採評價方法、財
務資訊、類比公司、控制權溢價等,並無疑義,公開收購人收購價
格每股新台幣17.5元尚屬合理,其公開收購之條件符合公平性及合
理性之原則,惟仍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公告
與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
參與應賣。
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
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
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無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
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為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1(公開資
訊觀測站/投資專區/公開收購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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